
漯河市中心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构建医院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医院安全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单位的一项基本管理办法,主要指医院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及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现医院安全生产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组织、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第四条 承包商纳入医院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相关主管职能部门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第二章 工作机构与管理职责
第五条 医院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全面负责组织制订、签发各级责任制工作。
第六条 院长全面负责医院生产、经营、科研工作,统筹组织生产、经营、科研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承担医院安全生产直接主要责任。
第七条 分管安全生产的院领导协助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管理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
第八条 医院其他院领导按照分工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九条 当分管部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依据国务院“十五条措施”规定需上追一级安全责任。
第十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追责。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各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修订和发布工作,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情况进行汇总。
第十二条 医院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和所辖
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责任制编制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第十三条 对各科室及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医院依据《漯河市中心医院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纳入医院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 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按照国家、上级单位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 各科室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本部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宣教培训。所有工作人员应按“一岗双责”的要求,自觉学习并掌握本部门及本岗位安全职责。
第十六条 各部门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职工举报,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人员实行奖励。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四)《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各级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2.组织机构安全职责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
各级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一、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职责
承担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医院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加强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5.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7.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财力、物力保证,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9.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10.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11.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安全生产分管院领导职责
主管安全生产的院领导协助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标准和规范,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组织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
3.督促检查医院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6.组织实施医院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督促职能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7.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或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业务分管领导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是:
1.在主管范围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逐层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督促、监督、协调分管领域、部门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2.带队对分管领域、部门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发现生产现场重大设备设施隐患、风险,责令责任部门立即进行处理。
3.向分管部门宣讲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行安全授课。
4.对分管部门面临的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指导、监督。
5.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协调、落实必要的资源和投入,保障满足实际需要和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组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分管领域及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汇报工作。
四、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责
1.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防火和业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担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2.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经常研究本部门安全生产、防火和行业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
4.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防火工作检查和指导,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赶赴现场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救援。
7.严格依法依规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积极协调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8.协助和配合分管院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科室(病区、医技部门)主任安全职责
1.科主任、护士长是科室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科室安全生产、防火和业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保证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
3.组织拟定科室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落实科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科室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指示和作业操作规程的培训。
5.组织科室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无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6.对本科室设施设备安全状况负有全面管理责任,保证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7.对隐患严重的设备设施,必须主动提出检修或停止运行的建议。
8.认真巡回检查本科室设备、电气、仪表的运行情况,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和处理安全问题,制止各种违章指挥和违规检修。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赶赴现场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救援。
10.严格依法依规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积极协调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六、特种行业人员安全职责
1.接受特种作业上级主管部门系统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领取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2.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接受定期复审、培训与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3.应保持身体健康,上岗前进行体检,上岗后定期体检,确保没有妨碍从事特殊工种的疾病和缺陷。
4.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本特种作业的技能,使自己能够适应安全发展的要求。
5.严格遵守本特种作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6.遵守劳动纪律,认真作业,确保生产和人身安全。
7.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服从指挥,积极参与事故的救援工作。
8.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七、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各科室应当确定1名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熟悉安全生产相关技术,对本部门(科室)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及时反映安全状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3.经常开展对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组织整改,发现有危及医院职工或群众生命安全或其他危险情况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
4.督促本部门(科室)从业人员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5.确保本部门(科室)内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对于特种设备、危险设施落实安全负责人,有效期届满前向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或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保证特种设备的按时年检。
6.对本部门(科室)个人的违章违规现象且不予整改的行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情况,及时向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或直接向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八、医院员工安全职责
1.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
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汇报。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7.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附件2
组织机构安全职责
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标准和规范,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2.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3.审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
4.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组织医院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督促职能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审查;
8.统筹、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9.审定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及奖惩事项;
10.协助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向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措施等,督促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组织制定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3.组织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拟订。
4.组织医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5.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6.组织医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
7.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行政办公室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措施。
2.协助党委、领导班子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建议。
3.负责把安全生产情况纳入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票否决制。
4.对医院中长期发展进行调查、规划、制定和修订医院战略并将安全生产中长期目标列入医院发展规划的重点工作目标。
5.配合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办公室协调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突出问题。
6.落实做好医院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院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7.开展医院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法规和重要工作指示精神,及时报道安全先进个人事迹,提高员工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8.负责落实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活动。
9.每天开展工作区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报告。
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协调做好接待工作,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事后负责关注社会媒体动向,及时向医院主要负责人反馈媒体动向信息。
四、党委办公室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党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4次。对涉及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重要工作任务等事项及时研究部署。
3.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教学习、交流和教育工作。
4.负责落实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活动。
5.每天开展工作区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报告。
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
五、审计监察科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
2.监督检查各级组织对国家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及监督检查,督促医院各部门开展制度宣贯培训。
4.负责对安全生产违规违纪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监察。
5.发挥纪检组织在医院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参与医院安全事故调查。
6.组织医院员工调查问卷,及时对员工提出的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
7.依法监察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的情况,提出批评或处理意见。
8.负责落实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活动。
9.每天开展工作区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报告。
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
六、财务科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
2.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的需要,编制安全生产财务预算,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到位。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使用及效果进行统计分析,并纳入单位财务决算报告。
3.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情况融入医院绩效考核中,作为部门、个人评先评优和员工晋升资格的认定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4.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医院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推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满足标准要求。
5.对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投入,要做到资金投入充足、到位。
6.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在善后处理中按照国家标准保证赔偿、医疗等费用,足额到位。
7.确保财务现金、支票、印鉴的安全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8.负责医院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的核算,做好年终财产清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并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
9.负责落实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活动。
10.每天开展工作区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报告。
1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
七、工会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
2.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3.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4.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5.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积极配合医院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7.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8.积极参与医院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或者修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职工排忧解难,维护职工的正当利益和权利不受侵犯,发挥好职工的劳动热情,加强安定团结。
9.负责落实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活动。
10.每天开展工作区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报告。
1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
八、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
2.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针对医院实际工作情况,配齐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足够人数。
3.负责组织新职工、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作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4.职工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医疗事故、本人负伤、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5.编制新到职工、学生等人员的岗前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协同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并由职能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6.负责落实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活动。
7.每天开展工作区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报告。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
九、医学装备管理科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
2.编制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报分管领导审批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3.编制设备年度检修计划,督促指导设备使用部门运行情况,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及时制订管控和处理措施,使医疗、保障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5.负责医院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审核设备的申购计划参与设备调研、采购、验收、转移、封存、启用、调拨报废手续,建立健全相应的设备台帐等设备技术资料的存档。
6.做好医院设备资产管理工作。
7.监督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督促使用部门用好管好设备,收集设备日保和维修记录。
8.负责辐射设备的申报、年检、环保验收和年度环保申报工作。对辐射作业人员和岗位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9.对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根据规定制定特种作业岗位的培训、取证、复审、登记等管理办法。
10.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医院设备、安全工作事项的检查验收工作。
11.监督检查重点安全生产风险点的安全管理措施,发现安全风险有害因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管控。定期组织医院设备检查整改工作,对医院主要设备的完好状况、现场违章操作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故障隐患、日常管理工作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12.发生医疗设备、辐射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协调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
十、后勤管理科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保证医院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做好安全工作。
3.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及时制订管控和处理措施,使本部门后勤保障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杜绝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监督检查重点安全环保风险点的安全管理措施,发现安全风险有害因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管控。定期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设备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纠正违章操作,督促员工按规定进行操作,消灭事故隐患。
5.做好食堂防疫工作,在食品原料采购、加工、留样和餐具及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使用。
6.做好医院后勤保障设备资产管理工作,力求账物相符。
7.监督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督促使用部门用好管好设备,收集日常维修记录。
8.负责特种设备的申报和年检工作,负责设备的环保验收和年度环保申报。对特种作业人员和岗位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9.制定特种作业岗位的培训、取证、复审、登记等管理办法,确保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10.落实做好物资库房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风险有害因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管控,及时消除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11.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医院后勤保障设备、安全生产工作事项的检查验收工作。
12.发生后勤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协调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
十一、保卫科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各项安全管理办法、标准和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建立完善本单位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专项应急预案。
3.定期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例会制度。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检查督促职能管理部门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和上级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掌握安全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5.监督检查重点安全风险点的安全管理措施,发现安全风险有害因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管控。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现象,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作业,并向隐患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告分管领导。
6.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治安重点要害部位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单位内部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
7.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四防”(即:防火、防盗、防毒、防爆)宣传教育工作,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预防各类案件和火灾事故发生。
8.经常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值班看守,做好节日安全保卫工作。
9.宣传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制度,预防和消除治安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10.配合有关部门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安保人员、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反恐、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
11.加强对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督管理,发现隐患督促科室或部门进行整改。
12.负责医院治安、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和管理,经常组织检查运行情况和器材的完好情况,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13.发生火灾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协调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
十二、基建科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保证医院基建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加强对基建施工方、施工人员和本部门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提高全科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3.定期组织召开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对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及时制订管控和处理措施,杜绝基建安全事故的发生。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基建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检查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和基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方按规定进行操作,杜绝违章作业,消灭事故隐患。
5.委派专职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6.做好基建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按规定存档备案。
7.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基建工程安全工作事项的检查验收工作。
8.发生基建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
十三、科教科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保证医院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制止违反安全制度和技术规程的违章行为。
3.负责落实对实习生、进修生、规培生、研究生入院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积极组织部门员工积极参加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活动。
5.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负责日常检查督促和住宿学生安全宣教工作。为住宿学生创造一个管理有序、安全舒适和卫生整洁的学习生活环境
6.每天开展行政办公区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报告。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
十四、招采办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采购、安全生产、消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保证医院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负责制订医院采购和供应商管理制度,规范医院招标采购工作程序。不得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及职业防护条件的承包商、供应商。
3.采购的设备设施和物资必须是合法厂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安全质量技术标准,落实做好货物合格验收工作,杜绝采购“三无”产品。
4.负责对供应商的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的管理,应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并及时更新。
5.承包商、供应商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的协议内容。
6.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宣教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岗位自查工作。
7.对部门自查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无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报告。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协调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
十五、护理部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保证医院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协助业务副院长落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关注消防安全、护理安全、全院内感染,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3.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护理工作,及时制止违法安全制度和技术规程的行为。
4.组织拟定,修订业务安全管理制度,编制业务安全管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5.负责落实护理部门安全教育,组织医院护理人员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教育、并定期考核。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风险有害因素和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无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报告。
7.发生安全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
十六、医务科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保证医院安全生产目的的实现。
2.协助业务副院长落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关注消防安全、医疗安全、全院内感染,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3.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医疗质量工作,及时制止违反安全制度和技术规程的行为。
4.组织拟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业务安全管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5.负责落实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医院医务人员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教育,并定期考核。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风险有害因素和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无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报告。
7.发生安全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
十七、感控办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保证医院安全生产目的的实现。
2.协助业务副院长落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关注消防安全、医疗安全、全院内感染,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3.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制止违反安全制度和技术规程的违章行为。
4.组织拟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业务安全管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部门员工积极参加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活动。
6.重点加强对医院感染、医废管理等行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医院医务人员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教育,并定期考核。
7.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风险有害因素和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无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报告。
8.发生安全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协调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
十八、医技部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保证医院安全生产目的的实现。
2.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制止违反安全制度和技术规程的违章行为。
3.负责落实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健康专项培训工作。组织部门员工积极参加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活动。
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情况下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5.对职业病伤害人员应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和安排,立即向分管院领导汇报情况,并按上级部门要求上报情况。
6.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和《放射工作人员执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7.每天开展行政办公区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报告。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
十九、病区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保证医院安全生产目的的实现。
2.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制止违反安全制度和违规违章行为。
3.负责落实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活动。
4.每天开展工作区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报告。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
二十、医技部门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保证医院安全环保目标的实现。
2.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及时制止违反安全制度和违规违章行为。
3.具有特种设备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做到100%持证上岗,持证在有效期内。
4.负责落实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活动。
5.每天开展工作区域和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报告。
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