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补贴是事业单位现行的每月补贴中的一种,共有六级标准,我院为地市级事业单位,在物业补贴中只执行其中的四级标准,分别为230元/月、200元/月、180元/月、160元/月。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这三类工作岗位分别按照相应的标准发放不同的物业补贴,按照相应类别内的职级执行相应的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也称为教授级),包含专业技术人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共四个级别的人员物业补贴为每月230元;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也称为副教授级),包含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六级、七级,共三个级别的人员物业补贴为每月200元;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也称为讲师级),包含专业技术人员八级、九级、十级,共三个级别的人员物业补贴为每月180元;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也称为助理级),包含专业技术人员十一级、十二级,共两个级别的人员物业补贴为每月160元。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五级,即正处、正县级职务人员,物业补贴为每月230元;管理人员六级,即副处、副县级职务人员,物业补贴为每月200元;管理人员七级、八级,即科级职务人员,物业补贴为每月180元;管理人员九级、十级,即科级以下职员,物业补贴为每月160元。
事业单位技术工人一级(高级技师),物业补贴为每月200元;技术工人二级(技师)、技术工人三级(高级工),物业补贴待遇相同,为每月180元;技术工人四级(中级工)、技术工人五级(初级工)、普工级(普工)物业补贴待遇相同,为每月160元。